朱占平自信大多数人听了他的演讲,都能接受他的观点。但他也遭到过当面的责难,“纵容犯罪”、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”等等,遇到这种情况,朱占平就会反问:“人们可以凭借怎样的权利,来杀死自己的同类呢?”在记者和朱占平的3次谈话中,200多年前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的这句名言,都会被他提及。

 

朱占平:呔,枪下留人!

文/周筱赟

  2006年12月28日上午十时,陕西特大杀人犯邱兴华被枪决,此时,离元旦的钟声敲响,仅剩86小时。
  这86小时是个历史分界点,2007年元月1日起,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,此后,各地高院判处的死刑,需经最高院批准才能执行。
  在元旦前“抢”杀邱兴华,令陕西高院再次成为舆论焦点,一直关注此案的朱占平律师,对此扼腕叹息:“中国司法又和一个伟大的进步失之交臂!”
  朱占平是一个屡次与死刑“作对”的人,在20年的律师生涯中,他已经三次“枪下留人”,名震全国。

    执行前四分钟枪下留人

  死囚董伟被枪决前4分钟,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响了——最高人民法院急电:暂缓执行!而此时,另一名原定与董伟一起执行死刑的犯人刚刚倒地毙命。
  2002年4月,因为这样一次戏剧性的“刀下留人”,朱占平律师走进了公众视线,也让“死刑复核权”首次成为全国大讨论的话题。
  谈起4年前星夜赴京的抢救过程,这个魁梧的陕北汉子,两道浓眉上挑不怒而威,语调却又低沉轻柔。
  因为让他抱憾的是,尽管案件惊动全国,却也仅仅让董伟多活了130天。
  9月5日上午10点半法院通知朱占平领取判决书,维持原判的结果已让他非常吃惊,但更吃惊的是,董伟已于两小时前执行了枪决。法官说:“就是为了不再给你法律救助的机会了。”
  性格沉静的朱占平那一刻完全懵了,大脑一片空白,仿佛失去了知觉。他被同行的记者拉出法院大门,两人在附近一家小酒馆要了酒菜,第一杯酒朱占平没有喝,而是洒在地上,仰天长叹:“让我们用第一杯酒送他上路吧!”

    盛名之所得

  媒体的报道让朱占平一夜闻名,此后,各地找他鸣冤求助的不计其数。
  河南一个当事人曾三赴西安,不巧朱占平外出。“让别人白跑三趟,太过意不去,”朱占平于是专程赶到当地,考虑到当事人经济困难,未收分文代理费,连差旅费都自掏腰包。
  “代理刑事案件其实工作量大,收入却很低。”朱占平告诉记者,例如董伟案,调查取证几个月,仅按最低标准收了3000元。
  当然,盛名给他带来的也有直接收益——他所在的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,因此案给事务所带来极高声誉,业务量大增,特意奖励了他3000元。
  一个有趣的例子是,北京的建设银行总行主动找上门,点名要求朱占平代理一批金融案件。总行的负责人与朱占平从未谋面,他说:“陕西那个‘枪下留人案’的律师,工作很负责,这批案子都由他做吧。”
  自从成名后,朱占平不用再骑自行车上下班,购买了一辆20万的轿车,最近又买了一套150平米的新居,但由于工作太忙,一直没装修。在律师行业中,他也算是功成名就的一位了。
  “我的收入,大约有7成来自金融案件,”朱占平说,但他不会放弃刑事案件,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尽可能地满足那些信任我的人的需要”。

    人无权杀死同类

  其实不光是满足他人的需求,在朱占平的观点里,“人从来无权杀死同类”,为了这个理想,他从1994年就已开始搏斗:
  4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,春节前拦截客车抢劫,时值全国“严打”,其中3人被判死刑。朱占平挺身辩护,最终使其中一人改判死缓。
  这一役,让朱占平之名在家乡如雷贯耳。董伟的父亲正是因此慕名千里跋涉找到西安。
  1994年时的朱占平,关注的是死刑复核权下放造成的死刑标准不一、冤案频发等弊端,而2002年经过董伟案后,朱占平对死刑本身开始了质疑。
  他曾目睹这样一幕:几位法官聚在一起互相炫耀,“你今年杀了几个?”
  “杀了七个。”
  “我杀了九个,比你多两个。”
  朱占平说,他希望永远不要再有这样的“嗜血法官”。
  他曾作为惟一的律师代表,受邀参加国际死刑问题大会,在北京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讲课,宣传他坚决废除死刑的观点。
  朱占平自信大多数人听了他的演讲,都能接受他的观点。但他也遭到过当面的责难,“纵容犯罪”、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”等等,遇到这种情况,朱占平就会反问:“人们可以凭借怎样的权利,来杀死自己的同类呢?”
  在记者和朱占平的3次谈话中,200多年前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的这句名言,都会被他提及。

    废死刑最大的障碍是杀人偿命

  从董伟案后,朱占平有了一条新原则:如果受害方一定要求判处对方死刑,即使有再大的冤屈,他也会拒绝代理。这似乎和诸多媒体赋予他的急公好义形象不甚符合,朱占平解释说,这种杀人偿命的观念,是废除死刑的最大障碍。
  前不久,一位老板托人找到朱占平,要让杀害他弟弟的凶手偿命。老板明确说:“我们不缺钱,我们就是要他来偿命!”朱占平和他们一家人在饭局上谈了三个多小时,却一直无法说服对方,最终不欢而散。
  而另一次的游说却成功了,成就了朱占平的律师生涯中第三次“枪下留人”——
  “让开,不然我轧死你!”广东增城一家夜总会门口,一个开车的“恶少”冲一个小贩狂吼。一瞬间,一个中年人死在车轮下。
  惨案发生后,死者的女儿杜飞跑了无数次公安局,得到的答复总是“还在侦查阶段”。无助之中,杜飞突然想起几个月前看过整版的“枪下留人”报道,终于联系上他。
  在和杜飞通了几次电话后,朱占平自掏腰包,飞到广州调查取证。当时正值非典,广州是一座几乎没有外地人的城市。
  朱占平带着杜飞闯到“恶少”家,一座三层的院落,二三楼是服装加工场,对方的父母正在一楼办公室通过监视器监督楼上干活的数百名工人。
  朱占平单刀直入:“你们的儿子轧死了这个姑娘的父亲!”
  突然,那位母亲“咚”的一声跪了下来,哭着求杜飞原谅:“他不是故意的,他不是坏人,你原谅他吧!”
  朱占平告诉对方,此案已涉嫌故意杀人,但如果能做出合理的赔偿,法庭可作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处理。他不希望又有一个家庭失去一个生命。
  就这样,杜飞接受了对方律师提出的10万元赔偿,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。在得到法庭“依法办案”的承诺后,杜飞没有出庭。三年后她依然不知道对方判了几年刑。
  此番“枪下留人”却没有如董伟案那样,被舆论一致叫好。很多人认为这种做法有“花钱买命”之嫌。朱占平说,凶手应该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,但不一定是生命的代价。

    “我有时很脆弱”

  成为律师前,朱占平担任过地区文工团的专业编剧,后来到工厂做厂报的编辑,至今还保持着舞文弄墨的习惯。
  2006年,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散文集《聿心居杂记》,谈的却并非做律师的思考,而是他热爱的陕北文化、童年记忆等,其中提及他看到在他家窗口避寒的麻雀,想起几十年前因饥饿而捉来裹腹的事情,“当即泪流满面”。
  这种文学青年式的敏感脆弱,似乎和他铁面律师的印象不符。朱占平却说,“确有其事,我有时很脆弱!”
  怪不得陕西文联副主席萧云儒撰写的序言中说,“此公具有一种激情的气质”。
  但朱占平并不赞赏堂吉诃德式的风格,如何充分运用法律和社会关系,来实现相对意义的法律公正?这是他的方式,尽管未必都能成功。
  1979年,朱占平老家的邻居为了扩建自家房子,拆毁了他家的房子,还将出来阻拦的朱母打得当场昏迷。他回去将对方告上法庭,反而被拘留,罪名是“大闹法庭,辱骂司法人员”。
  进看守所前,朱占平起草了一份申诉书,交到曾一起在农机厂当过锻工的县委办公室主任手中。当天县委书记便过问此事,当着朱占平的面通知公检法三方赶来开会,会上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。
  不久进行的公开审理,引来一镇四乡的乡亲都来旁听,朱占平的有理有据、慷慨激昂和对方的胡搅蛮缠、无理取闹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  而那份申诉书转到朱占平当时所在的工厂领导手中,领导发现他的文笔不错,将他从普通工人调任厂报编辑。
  20多年后,已经身为名律师的朱占平,又有一次类似的申诉:四川某市电视台台长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申某,因多次揭黑遭到打击报复,被定为贪污案,朱占平说,“这个案子,我们川陕律师一致认为是一起错案!”
  2005年,朱占平借顾秀莲副委员长率中央检查组到西安检查《律师法》执行的良机,当面陈情,申诉书此后由中央检查组带回,曙光初现。
  正在案子转机之时,不料主使者竟异地升官了,朱占平最后一次到四川取证时,因人身安全遭到威胁,把行李全丢在房间,一个人狼狈逃回西安。
  这个刚柔兼具的陕北汉子,说起这些故事不免感慨,但对死刑复核终于收回最高法,“历史前进了一步”,又不免激昂。
  饭桌上,几杯白酒后,他应诺为大家哼一首陕北民歌《九连环》:“奴的呀,情郎子哥儿呀,……送奴一个九连环,九呀九连环,双双手儿解不开,解呀解不开……”一首情歌经他口中唱出,古朴沧桑中显得别有现实的意味。

(转自广州《名牌》2007年2-3月)